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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八章 斗蟋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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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市国际大酒店,总统套房。

        朱仁明应邀前来,看到江万的朋友住在总统套房,瞬间懵逼了,当听到这家五星级别的酒店,这位朋友是股东的时候,也就释然了,作为股东的他是有权限使用空置的总统套房,一晚上5888的价格,朱仁明看着就怕,抵得上一线城市普通白领的月收入了。

        如果是他有股份的话就不一样了,等于是自家开得一样,收什么钱啊。

        “朱老弟,你来了啊,我来介绍下,他叫曾军,是我铁哥们,混得比我好,全国很多星级酒店,这小子都有股份。”

        “曾老板,我叫朱仁明,还请多指教啊。”曾军每年光收酒店股份就足够他周围世界了,身家估计不比开了江万少,而且因为是从事的星级酒店行业,接触的人形形色色,认识的人也比较多,要是能和曾军建立联系的话,那么朱仁明的人脉就越广了,对以后的发展极为有利。

        “小朱是吧,听说你对训虫很有一套?得了一个独角仙争霸赛的冠军,还玩蛐蛐?”曾军年纪大概四十多岁的样子,一副成功人士的口吻,装得估计是那种专业裁缝设计打造西服,很是得体,戴得也是名贵的手表,显示出了他的身价不菲。

        朱仁明倒是不在乎这些,毕竟他自己还没到那个层次,而且作为劳动者,穿得太贵的话有些浪费,干一些重活的话,弄脏了之后,干洗费都要几百块,他可舍不得。

        “是江老哥过奖了,那个争霸赛也就是一个小众比赛,没什么参考价值,我只是对昆虫比较感兴趣而已。”朱仁明可不想让对方认为自己是一个喜欢吹牛皮的人,先把姿态放低点,这样的话,不至于等下出了什么事情无从着手。

        两人互相客气下,一个大桌子上放了一个专门的玻璃罩,曾军从专门的蛐蛐罐内拿出了它的伙伴,一只与朱仁明的青冥体型上不相上下的大头青。

        曾军的蛐蛐罐可是一个老物件啊,蛐蛐在里面生活的话,冬暖夏凉,十分符合蛐蛐的生长环境,还能够延长它的寿命。

        只是青虽然都是青,但是程度不一样,朱仁明估计曾军的大头青只是一级上品的程度,还无法达到虫王级。

        “曾老板,您的蟋蟀品级真强啊,花了大价钱养的?”

        “你还真识货啊,这只大头青的确花了不少钱。”曾军没透露具体的数字,不过也不难猜测,以曾军的财力在兴趣爱好上花个几万甚至几十万买个心爱之物是很正常,对于它们来说花个几万买虫子是很正常的。

        朱仁明随后从火柴盒里面拿出了一只蟋蟀,从装蟋蟀的东西来看,两者相差很大,曾军的蛐蛐罐的价格至少几万,不仅设计精妙,而且还有几百年的历史了啊,到现在还有实用功能,可见当时斗蟋蟀有多么地火爆。

        “小朱,你这只蟋蟀也是大头青?”曾军看到了青冥头顶的颜色,有些发懵了,没想到江万叫来陪练的朋友带来的也是大头青啊,这个级别的蟋蟀角斗肯定极为好看的,当然了青的细微变化,曾军是看不出来的。

        “随便抓的。”

        朱仁明也没多做解释,把蟋蟀放入了玻璃罩内,两只蟋蟀隔空相望,一副火爆场景,肯定不需要去挑起它们的战斗欲望。

        可能是级别相差不多的原因,不像是上次在市场门前对付的白头翁,这只年轻的大头青似乎要取代青冥虫王的称号,这是一场王者之战!只要战胜了青冥王,它就有了称王的资格!

        “打斗得太激烈了吧?”江万也是见识过高水准斗蛐蛐的场景的,所以看到这个画面有些为难,两个人都是自己的朋友,要是因为斗蟋蟀伤了感情就不好了。

        “老曾,是不是结束了啊?怎么打下去总有一方要受伤的,霸天可是你的最爱啊。”霸天是曾军大头青蟋蟀的名字,极为地霸气,战斗的方式也很是豪放,一副不要命的打法,一直压着青冥打,退守的青冥被逼到了角落,看似是占据了优势。

        曾军摇了摇头,眼睛都始终盯着玻璃罩内两只蟋蟀的战斗,都没理会江万。

        朱仁明也有点惴惴不安,看样子青冥是遇到对手了,可是也不会这么节节败退吧,等级上比它高了一个等级啊,身为王者又怎么会屈服!

        刺耳的蟋蟀叫声传来,退无可退的青冥王摩擦翅膀发出了高频率地叫声,吓退了霸天。

        随即两人开始以叫声决一胜负,肢体上的接触基本上没有了,从刚开始火热的对打,现在变成了“嘴炮”,还颇为让观看的三人有些疑惑。

        “什么跟什么啊,斗蟋蟀还有比试声音的?闻所未闻啊。”江万是身为局外人,不由得嘀咕了一句,要是比试声音的话,青冥肯定是占据优势的,其实说近战能力的话,青冥真的打不过霸天,毕竟霸天是经常跟蟋蟀缠斗的,近战水平是通过实战一步一步提高的,青冥则一直在野外生存,没经常性地跟蟋蟀打斗过,经验还是比较少的。

        “哈哈,青冥真聪明,如果比试音乐造诣的话,它赢定了!”朱仁明悬着的心放下了,不是一开始不死不休地火爆打斗场面的话,以翅膀摩擦出的声音决一胜负,还是比较不错的,毕竟叫声越是优美也是吸引异性的一种方式,类似于鸟类比试羽毛的鲜艳程度的感觉。

        而且这样的话还不会伤及和气,一方输得话,也不会太过没有面子,艺术本就是没有第一的。

        “小朱,你的这只蟋蟀很奇特。”曾军对青冥产生了兴趣,以他这种有钱人,看到好东西自然想买的。

        “过奖了,您的霸天才叫勇猛呢,我家青冥也就是一只搞文艺的蟋蟀。”朱仁明的描述还是比较恰当的,虽然不知道为什么霸天也跟着一起摩擦翅膀了,但是从声音上看,似乎是青冥占据了优势。

        十多分钟左右,霸天认输,不再叫了退到角落内,好像被青冥的音乐所折服了,抱头鼠窜的样子极为不可思议,要知道霸天身上根本就没受伤啊。

        其实霸天受得是精神上的摧残,比如说一个人比你唱歌好听,吸引了万众瞩目,而自己唱得就是鸭公嗓子,被听众喊下台去,自尊心大受打击,那还有一战的勇气啊。(未完待续。)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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