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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六十九.作对


文冷人傻,  请小伙伴们支持正版,5o%以上订阅可直接看最新内容  碎云渊,  毁诺城。

        可是毁诺城已经没了。

        顾惜朝看着一片狼藉的废墟,风中还残留着经久不散的腐臭味,  几只乌鸦徘徊在天上,  见人走进了就嘎嘎的不停乱叫。他知道这是埋在城下的尸体在烂,距离城破已经有几天了,朝廷的人马来了又走,  丝毫没想着还有打扫战场这么一回事。

        这么些天来的昼夜兼程,  结果还是迟了。

        他的头脑一阵晕,体力精力都有些支撑不住,  若不是背后靠着的一截残垣断壁,他恐怕要直接跌倒在地上。

        毁诺城没了,戚少商又逃了。算一算时间,  竟然和上辈子的回忆相差无几。

        就这样算了吧。

        顾惜朝闭上眼睛,大口的喘着气。如果事情还是中规中矩的按照轨迹来走,  戚少商马上就能遇见赫连春水,有那一群人的保护,再加上四大名捕的相助,他哪里还用自己去救?他是在这一路上吃够了艰辛,可要没那些苦难,日后也难有那么大的成就。

        这是成全他。

        顾惜朝冷冷的一笑,  从地上拾起几颗小石子,  反手射落了两只来回盘旋的老鸦。另外的那几只被这突如其来的袭击惊得四处乱飞,  难听的叫声吼得更起劲了。他用手指搓着剩下的两块石子,望了一会儿乌鸦。事情也怪,同伴的前车之鉴就在眼前,它们却仍然没有飞远,顾惜朝盯着天空的时候,这群乌鸦就在很高的地方一圈一圈的围着他打转。

        他长叹了口气,扔下石子,慢慢的向五重溪走。

        五重溪不是溪流,而是一块望不见边际的稻田。那儿离毁诺城不远,也在这群姑娘们的势力之内,成了她们天然的屯粮重地。

        他要回长安,五重溪可不顺路,之所以要在走之前看一眼那里,是因为他还记得一件事:他在上辈子的五重溪里放了一场大火,大火烧死了两个人,一个是戚少商的兄弟沈边儿,另一个是毁诺城的三娘秦晚晴。

        这一世的沈边儿和秦晚晴不一定身陨在这里,不过他既然来了,去看看也好。没有尸最好,有的话,他替这二人做个坟冢,也算仁至义尽了。

        果然,他才走了不到一个时辰,就开始闻见一股焦糊的味道。此时正是晚稻成熟的季节,稻田里应该翻滚着金色的海浪,兴许还有抢收稻子的百姓,拖家带口的在田里劳作。但是现在,四周围静悄悄的,除了零星残留下来的几丛稻子,他远远的能看见的只有黑色的焦土。

        没有花多少功夫,顾惜朝就找见了两具相拥在一起的尸骸。尸骸已经烧成了焦炭,他们果然还是躲在上一世躲过得茅草屋里,连死相都一模一样。他静静的注视了一会儿,很难说清内心的感受。戚少商的命究竟好不好?不管有意还是无意,总有那么多人因为他而丧命。他和这两人并不相识,即使是在他亲手放了火的上辈子,他也一直以为自己烧的是雷卷和唐晚词。

        雷卷是戚少商的挚友,江南霹雳堂的领军人,小雷门的门主。唐晚词则是息红泪的二妹,她和雷卷后来成了一对情侣。

        这两个人的身份显然高过沈边儿和秦晚晴许多。

        秦晚晴虽然同唐晚词一样,都是息红泪结拜的姐妹,但沈边儿却不过是雷卷身边的一员虎将,甚至都不是雷家人。

        他和黄金麟那一伙人追的分明是雷卷和唐晚词,可为什么最后死的却是沈边儿和秦晚晴?顾惜朝百思不得其解,他后来见到雷卷,还被吓了一跳。不过不管怎么样,他既然找见了这两具尸骸,就不能叫他们继续暴尸荒野。

        燃烧殆尽的灰土尘埃浮在半空里,不止气味难闻,还十分呛鼻。

        顾惜朝在周遭转了转,看中了一块田垄边的空地,地势较高一些,尸骸躺在里面,下雨天不至于遭受水灾。他手头没有挖地的工具,却有一把长剑。用这样好的长剑去刨土,怎么都觉得不合适,可眼下还有什么可用的东西呢?他叹着气,拔出长剑,碧色的剑锋被太阳晒得闪闪亮。

        就在这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了东西移动的沙沙声。

        他猛地回过头,见焦土上覆盖的一团未烧焦的杂物正在抖动,在他的注视中,那团杂物抖得越来越厉害,将周围的灰烬和烟尘全抖了起来,像雾一样的漂浮在半空。顾惜朝持着剑,缓缓的走向那边。他正走了一半,忽然“砰!”的一声,乱七八糟的东西被一个石头盖子顶开,一刹那里,掩盖在盖子上面的零碎全都掀翻到了一旁。

        一人慢慢爬了上来。

        这人的脸上黑漆漆的,皮毛大衣上也全是灰烬。他咳嗽着,抬起脑袋,模样还有些迷惘,可他一望到站在不远处的顾惜朝,整个人都振作了起来。

        他沉声问:“阁下是?”

        顾惜朝认得他。他是雷卷,原来是躲在茅草屋的地窖里,才逃过的一劫。

        “你真是沉得住气。”那两具焦尸还在地上散着糊味,他怪异的瞅了一眼雷卷,惊讶于他的定力。

        这人要多狠心,才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兄弟被活活烧死?同样的事情要是生在黄金麟身上,顾惜朝一点不奇怪,要是生在他自己身上,也有不小的可能。但偏偏是雷卷,雷卷和戚少商是一类人,都是为了所谓的侠义恩情可以不要命的人。

        雷卷惨然一笑:“我是强弩之末,沉不沉得住气又有什么区别?这条性命你想要就拿去,只是还有一事。毁诺城的姑娘们不过听命于大娘,实在无辜,你若是条汉子,就放了她吧!”

        他指得是后爬出来的唐晚词。她没有说话,两只眼睛怔怔的望着前方。雷卷把她护在身后,双目凝视着顾惜朝手中的长剑。他现在重伤、疲极、自觉必死,虽然从未见过这个年轻的剑客,但是那把出鞘的剑早就明晃晃的昭示了敌我的处境。

        到了如今这个地步,他唯一想的,就是让二娘活下去。

        “我指的是那两个人。”顾惜朝用长剑一点两具尸骸,神色愈怪异了,“你们就藏在地下,活活的看着他们被烧死?”

        他说完这话,木人般的唐晚词终于抬起了眼睛。眼泪沉默的在她的脸颊上流出两行清沟。

        雷卷痛苦的几乎欲死。他不明白自己何以如此沉得住气,活过三十多年,他从未有过如此窝囊的时刻,他甚至都未曾想过,有朝一日,他会像一个孬种一般,靠牺牲兄弟的性命而活,不要说奋起反抗了,他自己连声音都不敢出来。他原有多看不起孬种,现在就有多憎恶自己。

        可他却不得不沉住气。

        他再次问:“你是谁?”

        “我姓顾,从长安来。”

        雷卷咳嗽了起来:“是「桃花社」?”

        顾惜朝点头道:“我行八。”

        雷卷的眼中迸出了光彩,他又问:“「桃花社」是为了戚少商的事情而来?”

        顾惜朝收起长剑,随口扯了个谎:“只有我。「桃花社」同一般的江湖帮派不同,几个兄弟一年也不一定能相聚一次。我偶然听闻了消息,就自己过来了。只可惜我来晚了一步,毁诺城已经被官军炸成了废墟。我听几位军爷说,小雷门的雷卷同毁诺城的二娘一起烧死在了五重溪,故而过来替他们收个尸。”

        “所以你方才拔剑,不是为了杀我们?”

        “我既不知道这里藏着两个人,怎么会为了杀人而拔剑?整块稻田都烧成了灰烬,我找不到铲子和锄头,只好用它了,”顾惜朝苦笑着弹了弹剑鞘,“再者说来,我也不认得你们,又何必要杀你们呢?”

        雷卷痛苦的闭上眼睛:“我是雷卷。”

        顾惜朝侧过头,望着那两具尸骸:“可雷卷不是?”

        雷卷一言不的闭着眼睛。他身后的唐晚词再也坚持不住,猝然的跪倒在地,放声大哭了起来。

        “——不是雷卷,不是唐晚词,那是三妹和边儿!”

        在这凄厉的哭嚎里,雷卷呕出了一口血。唐晚词的泪水像一把匕,狠狠的插在了他的心上。

        他们躲到茅草屋的时候,早就精疲力竭,一进了屋子,一见到沈边儿和秦晚晴,他们就以为自己已经安全了,一头睡了过去。等他们再醒来,火已烧过去了,沈边儿与秦晚晴已经烧死了,要使他们死得有价值,便是自己和唐晚词决不要出来!

        连声音也不能让人听到。

        这样,才有希望能够活到那一天,能报答沈边儿、秦晚晴为他们而死的恩情。

        ——那就是要杀死他们的人死!

        柳桃儿却忽的想起了故乡的小客栈,想她屋里新剪的窗花,和炉子上烧的滋滋作响的旧水壶。她偷偷红了眼眶,不敢说自己的思念,怕阿娘再责怪惜朝。尽管他瞧不上自己,她心里还是护着他的。她是个聪明的姑娘,也知道,既然已经走到了这里,就断然再回不去了。

        她低着头,替母亲掖了掖被子,轻声问道:  “惜朝,你看咱们是买些地安置下来,还是找些营生来做?”

        不想柳姨顺着话头,又找到一个埋怨顾惜朝的理由。

        “人生地不熟的,营生哪里做得起来?哎呦呦,我才想起来,南边风俗紧得很,不兴姑娘家抛头露面。我可怜的桃儿,竟是要跟金丝雀似的被关起来了。”

        边镇女子,自小吹着黄沙长大。戈壁滩里,人活着尚且不容易,那里还有工夫看什么男女大防?

        “啊?…”柳桃儿被吓得一哆嗦,眨眼间又有些明了。是呀,惜朝在南边读了那么多年的书,会不会….就喜欢那些知书达理,细声慢语的闺秀小姐?她头一次觉得自己既粗俗又鄙陋。要是她也学着她们一样的姿态,他会不会…..多喜欢自己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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