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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狙杀德军元帅


勒布陆军元帅此刻在打电话向“狼穴”的希特勒报告前面11月中旬进攻列宁格勒的军事部署情况。

        我则背着两把步枪,和一个重四十斤的补给包,里面有四块**炸药(硝酸甘油炸弹)。手里拿着一把五连发的,德军巡逻士兵的kar98k卡宾枪。

        98k毛瑟步枪于1935年成为德军的标准制式步枪,因为它的连续发射系统性能优秀,并且卡弹率低,上弹很便捷,使得很多善于利用它的狙击手,装上10倍瞄准镜之后如虎添翼。

        我不打算用这种400米狙击精度的猎枪,来杀北集团军勒布陆军元帅。

        也不打算用任何步枪来射杀德军。

        其实过分的暴露自己的狙杀技能,也是一种战略意义上的失败。

        我从身边高四米的机枪堡垒下匍匐爬过去。

        我甚至于能闻到碉堡里,德军抽“金字塔”羊屎烟的味道。

        德军的观察员再拿望远镜看夜幕下的视线中一切景物,几乎是间隔一分钟看一次。

        机枪手就在他身边说笑着,我能抬头看到一把mg34机枪的枪管从暗堡里伸出来。

        我把一颗手榴弹放在这下面。

        然后我背着背包和枪包,手里挎着98k毛瑟步枪,在雪地上爬了一百多米,直到爬到它的死角中去,我才起身跑步

        在零下18度的寒冷天气里,我能感觉到我呼吸出来的气体都结成了冰,从口罩中出来后,就在向下变成冰凝细末落在雪地上。

        我面上罩着白色的棉布罩子,只是露出带着防风的白色眼睛框,睛框上面一圈都结满了冰茬子。

        我事实上用一根汽车的大号橡皮油管,连接在呼吸面具上,在向外一侧引导我鼻孔呼吸出来的热气。

        不然,我的眼睛绝对会被厚厚的冰层模糊视线。

        我不能露出我的面部,在这样寒冷的夜里,何况很远都能在雪地反应出来系人脸。

        在雪地里我还有一公里要走。

        毕竟步行在雪地中深一脚浅一脚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实。

        虽然自己带了雪地靴,细用小树枝编织的,但是还是走得很慢。

        我知道德军的指挥部有军用摩托,回来时我会用到它。毕竟撤离的一公里太远,要是步踱,我会被警觉起来的德军发现,要是追上的话,我会面临整团建制的德军包围。

        我很远能听到狼狗的叫声。果然,盖世太保凯斯勒中尉没有欺骗我,他事实上加强了夜间和白天的巡逻队的力量。

        狼狗能嗅到两公里以内上风位子敌人的气味。

        所以我辨别了自己是属于下风位子,才敢大步的潜行。

        人的步行速度不是很快的,平均一小时7公里,还是平地,雪地最多五公里,还得小跑。

        但是我能以12公里的速度行动这是来自一种训练和特殊的技能。

        难道说行军时走路还有技能?

        其实是的,人类的自身是一个技术的宝库,如果真的懂得应用自己的肢体和器官协调能力,你能做到比别人的耐力更持久,行动更快捷。

        因为人走路的形式其实不一样的,有的人足尖落地,有的拖着足跟走,而我是平行地面大步的迈进,这样来计算,步幅一分钟会比寻常人快12步,因为脚掌不脱离地面节省很多运动的无用功。

        跨距大5公分,这样12步出去就等于是比寻常人多走出来06米。加上比寻常人走得跨度大,一分钟最少是60步的话,我就多走出去  36米。

        所以一小时后,我能把身边的人丢出去两百多米。

        这还是步行速度,如果我是慢跑的步幅,则速度快一倍不止了。

        这就是步行耐力的一种训练,同样我的行走力量,比别人一小时多走出去半公里,慢跑是15公里,快跑是3~5公里。

        穿着雪地靴子我在负重75斤慢跑。

        呼吸还得均匀,平均跑三步呼一下,跑三步吸一口空气。

        这样不增加肺部的压力,还充分提供了有氧运动。

        等接近德军指挥部时,我看到了太多的机枪暗堡和巡逻队在附近。

        我只能等,白天看清楚了位子,夜里我才知道从哪里的死角绕。

        带着迅捷的速度,我在指挥部外围的农舍房屋里来回的辗转。

        我总算是来到了指挥部的高墙下,把面前的德军十一个人外带一条狼狗的巡逻队让过去后,我从一个比较高的后面地势爬进去

        来到白天打开地库窗户插销的位子,趴在黑暗里听了听里面的动静。

        然后把四块炸药从背包拿出来,接着我把所有的枪械放在墙角雪地里,用积雪雪掩埋。

        身上仅仅带着鲁格手枪、勃朗宁手枪和一把匕首滑进窗户。

        拿着炸药,找到雷管,把它们立刻安装起来。

        把用手表指针启动的定时炸弹,放在地下室酒窖的两个对角,然后门口听听动静出来,黑暗中进去地下的机要室,在一个垃圾桶丢一颗,另一个放在档案室。

        我不可能从下面26米再爬上地窗,所以得从地下室的楼梯出去。

        进入不好进,还是因为门口站着一个拿着mp40的士兵。

        但是出来很容易

        我用匕首拨开木门,在外面没有动静时,一把从后面用我的披风布捂着此人的嘴,把刀侧面刺进他的脖子,从右边根部刺进,能感觉到脖子一半都通透了

        他的喉管被颈部动脉涌现的血给灌满,嘴里都涌出血浆来。

        我把他的尸体拖到身后酒窖的暗处。带着他的mp40和钢盔走向面前的走道。

        走道对面有一个,但是看到我并没有表情。

        我的半个脸在头顶的油灯下看不太清楚。

        “又要去厕所么?你个懒驴。”

        在他话没有说完时,我扑上去对着正面的喉管就是一刀

        我背着两把mp40,两个子弹带,用披风包裹着,从侧面的地下室木门走出来。

        这里是后院的位子。我回到最初的地方,把mp40拆卸了弹夹放进我的补给背包,子弹带里的十个mp40满弹夹放进去,空肩带丢弃

        我背着枪袋、补给背包,手里端着98k毛瑟步枪,大大咧咧的在后门两个站岗时聊天的士兵面前走出后门。

        他们以为我是换班的士兵。更不会问什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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