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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还乡团


北国四月,冰雪初融,依旧春寒料峭,放眼望去,微微起伏的山峦全都光秃秃的,生机依旧蛰伏地下。

        远远地,从土岗上显露出一个大步走来的青年,寒风吹舞着他的黑发,还有那张胖乎乎的面庞,只有那一双无比清澈的小眼睛,令人一见难忘。

        当青年显露出半个身子之后,身边这才又露出一个小脑瓜,这是一个四五岁的小丫头,脸颊瘦小,但是两个脸蛋却红彤彤的,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格外灵动。

        在小丫头的上半身完全显露之后,才可以看到她的旁边还跟着一只小猴,浑身雪白,个头虽小,却非常灵敏,一双圆眼总是叽里咕噜的转悠。

        走着走着,青年把小丫头抱起来,让她骑到脖颈上;小猴仰头朝上瞅了瞅,然后呲呲牙,顺着青年的光腿一路爬上去,一直爬到小丫头的肩膀,然后也有样学样地骑在她的脖子上。一路横队立刻变成了一路纵队,噢,应该是一路竖队才行。

        没错,这就是逃离大都市的还乡团,正行走在回家的路上。

        “丫丫,猴三,加把劲,咱们快到家啦!”李小胖还不忘给两个小家伙鼓劲。因为小丫头的嗓子坏了,多数时候嘴里只能发出呀呀的声音,所以就顺口叫她丫丫。至于小猴为何叫做猴三,当然是因为它在三人组里面垫底了。

        在花光了微薄的积蓄之后,还乡团总算是达到了距离黑瞎子屯最近的镇子——多伦诺尔,属内蒙,蒙语的意思是七个大水泡子。这是位于大兴安岭余脉和内蒙接壤的一处地方,当地的百姓更习惯地称之为七星泡。

        这一路上还真不容易,尤其是多了猴三这个累赘,坐火车极不方便。最后还是李小胖使出绝招,买了块小毯子把猴三严严实实包裹起来,假装成婴儿抱在怀里,这才混过安检。

        怀里抱个小的,身后背着个大点的小丫头,李小胖遭受了不少白眼:年轻轻的就当超生游击队啊,果然是越穷越生,越生越穷。

        猴三裹在里边好生气闷,有时候就忍不住露个脸透透气,结果李拜天听到旁边有人议论:这孩子是早产吧,还没长开呢。

        恨得李小胖一个劲跟人家解释:这娃儿随他娘,随他娘啊——

        提心吊胆好几天,总算是离家越来越近。不过从七星泡子到黑瞎子屯这最后的五十多里,就只能采用最原始的赶路方法。

        走在泛黄的荒原上,偶尔可以看到一堆稀疏的灌木丛,刚刚冒出嫩芽,昭示着春天的姗姗来迟。不过大多数土地,都是一片荒凉,看得李拜天心里一阵阵叹息:这才几年光景啊,草甸子就全毁了!

        记得小时候,这里水草肥美,还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牛羊遍地,野兔狐狸草原狼啥的随处可见,是他儿时玩耍的乐园。可是现在呢,就剩下沙子喽。

        而那些草原明珠般的大水泡子以及蜿蜒的河流,如今也全都干涸,只剩下一个个深坑和曲折的河床。曾几何时,这里水鸟成群,小时候,他和小伙伴没少来这捡野鸭蛋,还有个头更大的天鹅蛋呢。如今没有水的滋润,草原也就失去了生命,别说天鹅蛋了,天鹅屁都甭想。

        满眼荒凉,以至于李小胖归乡的喜悦都被冲淡了不少。不过在悲凉之余,他隐隐也感觉到了什么,那干枯的河床,似乎向他发出强烈的召唤,就连身体的血液都躁动不安,似乎随时都要破体而出,连同地下的泉水一起喷涌。

        更令他感觉不可思议的是,他的思绪,也仿佛透过厚厚的沙土,一直深入到地下几十米,然后就感应到了那强烈吸引他的东西,那是一片白亮亮的地下水,无边无际,蕴含着无比巨大的生机和力量。而他的整个心神,恨不得投身其中,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任意遨游。

        幻觉,肯定是幻觉,李小胖不由得使劲晃悠脑袋,他有点傻了。

        嘭嘭嘭——感觉脑袋被人敲了几下,扭头一瞧,只见猴三坐在他的肩膀上,小爪子捧着空空的矿泉水瓶,正朝他摇晃呢。

        “渴了啊,忍忍吧,等到家跳井里喝都行。这荒郊野岭的,上哪——哎呀我去!”李小胖说着说着,忽然怪叫一声,令他无比震惊的一幕出现了,只见一道清亮的水柱随着他的思绪破土而出,呈现眼前。水柱一直连到他的指端,就像是一条两三米的小银龙,在阳光下闪烁这夺目的光彩。

        水柱虽然只有筷子粗细,但是它真真切切,如同拥有生命一般,李小胖甚至都能感觉到它的喜悦。伸手遮挽,那种凉爽湿润的感觉,绝对不是幻觉。

        这是——李小胖有点傻眼:难道这是俺搞出来的,俺刚才只不过想了一下而已。

        吧唧吧唧,猴三真渴了,把小嘴凑到水柱上喝起来。大概是喝得挺爽,喝饱之后,还拍拍小肚皮,长长地打个饱嗝。

        丫丫也把矿泉水瓶接满了,在喝过之后,大眼睛显得越发晶亮:真好喝啊——

        李小胖也忍不住尝了两口,甘甜清爽,如饮甘泉,似乎又叫他找回了小时候那种熟悉的感觉和味道。

        有水,原来这地下依旧蕴含着丰富的地下水,如果能够引出来,那么这片草原岂不是又能恢复生机——李小胖不由得激动起来。结果这一激动,水柱颤抖了几下,然后消失不见,眼前依旧是黄沙漫漫。

        咋回事?猴三用小爪子摆弄李小胖的手指头:这水龙头咋还关了,俺还没喝够呢。

        李小胖又试验了几次,没错,他真的能调用蕴含在沙土下的地下水,虽然控制力还不强,尽到最大努力,也就能弄出一个鸡蛋粗细的水柱。

        即便如此,也令他欣喜若狂,要知道,七星泡本来都有泉眼的,只要重新疏通的话,就不用再为没水发愁。

        虽然不明白这种力量从何而来,但是却并不影响李小胖扯着嗓子鬼嚎了好半天:这片他挚爱的大地,终于有了复苏的希望。而随着距离老家越来越近,那种扎根于此的念头,也越来越强烈——

        终于,在经过五六个多小时的长途跋涉之后,前面已经可以望见山脚下的小村庄。天色渐晚,白色的炊烟袅袅从小村升起,看起来是那么的亲切和温暖。

        俺李拜天又回来啦——扯嗓子呐喊一声,似乎在城市里受到的所有委屈和不平都随风而去,一去不返。

        呀呀呀——丫丫嘴里也跟着喊,看得出来,小丫头心里高兴着呢。

        唧唧唧——猴三嘴里也不闲着,只不过它是在向李拜天抗议:俺肚子又饿了!

        这一阵鬼哭狼嚎可不得了,村子里面冲出好几条大狗,嘴里狂吠着向这边冲来。这些都是青黑两色的长毛大狗,有蒙古獒的血统,又凶又猛,祖辈敢与草原狼对掐。尾巴上的长毛有一扎多长,就像随风飘扬的旗帜,平添了几许威猛。

        猴三哪见过这阵势,尖叫一声,直接就窜上李拜天的肩膀,倒是丫丫十分勇敢地护在了李拜天身前。不过就她那小身板,还没大狗高呢。

        冲在最前面的是一只青毛大狗,鬃毛蓬松,大脑袋如脸盆,冲到李拜天跟前,立起来一人多高,两只大爪子直接搭到他的肩膀。

        丫丫吓得呀呀两声惨叫,直接坐到地上,一双大眼睛闭得死死的,耳朵里只听到一阵吧唧吧唧的声音,是大狗狗在吃小胖舅舅的肉吗?

        一想到这里,丫丫的小身板里就平添了无穷的勇气,她猛的站起来,然后睁开眼。令她很难理解的是,舅舅好像很高兴地抱着大狗狗毛茸茸的脑袋,而那只吓人的大狗狗,则用舌头使劲舔着他的脸蛋子——

        “青子,想俺了没?”李拜天一边躲闪着大青狗的舌头,一边仔细端详它,耳朵上多了个豁口,肯定又是掐架留下的,难道母狗的诱惑力就那么大?

        这只大青狗是他从小养大的,后来上大学,老头子也去世,家里空无一人,只好忍痛送给了邻居彪爷。都说好狗不忘旧主,每年李拜天清明回来给老头子上坟,青子都是大老远迎出来,然后那几天就一直陪伴在他的左右。说起来,在这个人情日渐淡薄的社会,人不如狗重感情啊。

        一人一狗交流了半天感情,李拜天这才想起来点儿事,于是把丫丫拉到身前,很正式地彼此介绍了一下。站在大狗前面,丫丫还矮了半头,不过她的胆子倒是不小,伸出小手抓抓大青狗的下巴颏,小脸上满是欢笑:原来不是坏狗狗!

        青子也在丫丫身上嗅了嗅,然后回头向狗群吼了一声,那些或黑或黄,花脖四眼都乖乖凑过来,对着丫丫嗅上一阵,记住了她的气味。那意思很明确:这是青哥罩着的,以后不许乱咬。

        在偏僻的农村,各家各户的看家狗都是散养的,满屯子乱窜。这些狗记性都比较好,本村人从来不咬。但要是来了生人,那就不好说了。尤其是晚上,要是一家的狗开始叫唤,全屯子的狗都跟着咬,绝对防贼。农村的土狗都有这本事,自家的鸡鸭鹅都认识,从来不欺负,要是别人家的鸡鸭到自己家的鸡槽子里面刨食,那对不住,肯定狗撵鸭子呱呱叫。

        唧唧——猴三也在李拜天的脑瓜顶上刷存在感,本来它是窜到李拜天的肩膀上,后来这地方被青子的大爪子给占领,它就只好高升一步。

        猴三还真贼,知道以后要和这些大狗搞好关系,于是便伸出小爪子,也想摸摸青子的狗头,可是又怕挨咬,来回伸伸缩缩的,一副猴急模样。还是青子比较大度,伸出舌头舔舔猴三的爪子,于是猴三便蹬鼻子上脸,直接纵到青子的后背上,还手搭凉棚,来个高瞻远瞩,可是你那个小爪子把方向弄反了知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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