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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清正之风


  待那个青年走近之后,安时才算看清,这不就是世子在等的秋迟文么?他片刻也不敢耽误,抓紧把人领了进去。
徐锦策见到秋迟文,先是怔愣了一下,毕竟他这身装扮看起来有点儿……有点别出心裁。秋迟文却不觉得这样有何不妥,冲着徐锦策施了一礼,恭敬地道:“臣,秋迟文拜见世子。”
徐锦策点头道:“免了。”
秋迟文身边的小男孩,也恭恭敬敬的行了礼。徐锦策挑了眉头,一副等着秋迟文解释的样子。
秋迟文讪笑了一下,语气颇有些不好意思:“这是臣下的儿子。”
“噢?”徐锦策笑了下,“看你和我年纪差不多,又一心扑在公事上,以为你还不曾娶妻呢。”
秋迟文笑了笑,很斯文地说:“臣下可不敢和世子比。”
徐锦策觉得他这话就有挤兑他的嫌疑了。看见他手里提着个竹篮,又问:“你这篮子里装的是什么。”
秋迟文打开,徐锦策看见是粮食种子。秋迟文的儿子还没等两个大人说话,就抢着说:“这是我爹爹从市集上买的,他说想在衙门后面的院子里种。”
秋迟文也不嫌他乱插嘴,只揉了揉他的头,柔和的同他说:“宝儿去院子里玩,爹爹有重要的事要和世子说。”
宝儿却不出去,眼巴巴的看着纳兰锦绣手里的鹦鹉。纳兰锦绣冲他笑了笑,抱着鹦鹉走到他跟前,低头:“要不要和我一起去院子里玩儿?”
宝儿点头,高高兴兴的就要和纳兰锦绣走。徐锦策对纳兰锦绣道:“这位是秋迟文秋县丞。”
纳兰锦绣冲秋迟文点了点头,就算是打招呼了。秋迟文恭敬的回了一礼,淡声道:“拜见郡主。”
纳兰锦绣这才仔细打量了他一眼,一身粗布长衫,体态修长,身上透着几分读书人的文雅气。秋迟文,这人还挺聪明的,哥哥还没介绍她,他就猜出她的身份了。
“我带宝儿出去玩儿。”纳兰锦绣对徐锦策说着话,人却早就已经出门去了。
徐锦策下意识的觉得妹妹一定能和宝儿玩到一起,无奈地摇头:“我这妹妹自小在外祖家长大,才回到我身边不久,父亲和我都爱惜得紧,宠的有些没规矩了。”
秋迟文看了眼院子里的一大一小,不由得笑了:“郡主性情善良,天真烂漫,世子不要刻意束缚她,顺其自然生长就好。”
“我自然是不舍得束缚她的。对了,你今日带着种子来是何用意?”
“平城总打仗,粮食供应不上。我无意中发现这种种子的生长期非常短,准备在县衙后面那块空地上试种一下。”
“可以试试。这种子是哪来的?”
秋迟文压低了声音,小声道:“是我从黑市上买的。”
徐锦策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他仍是温和的笑,只说:“是从南楚那边来的。这种子极为稀有,南楚也是刚刚开始,还没有大规模种植,咱们北疆可不能落在后面。”
“你手上有多少?”
“不多,南楚由皇室亲自接手这个事,能弄出一些实属不易,就这一点也是费尽全力了。”
徐锦策点头:“我想让你任平城县令,不知道你肯不肯?”
秋迟文也不推辞,直接拱手道:“定当竭尽全力。”
“胡同诚把平城的风气都带坏了,需要怎么整治,你尽管放手去做。如若吃力,我派兵给你。”
秋迟文笑呵呵的摇了摇手:“用不着,不过是对付一些弄权谋事的罢了,只要将平城的守卫军用好了,足矣。”
“怎么?你觉得自己调不动他们?”
“他们现在都是崔县丞把持着,我还需要世子助我一臂之力。”
“你有需要尽管说,调查胡同诚的人还在平城,出手方便。”
“那臣下就谢过世子了。”
秋迟文告辞之后,纳兰锦绣看到了放在桌子上的竹篮。暗暗赞叹哥哥看人有眼光,民以食为天,无论什么时候,粮食都是统治的唯一保障。秋迟文深谙其道,将来必然能成就一番大事,平城,看样子是要改头换面了。
离开平城的那一日,诸多人来送行。因为没有清路,官道两边都挤满了人,都是为一睹世子风采来的。纳兰锦绣从马车里看着徐锦策,平静淡然的接受众人的目光,看起来既有文人的斯文,又有武将的利落。
也许很多人都不知道,就是这样平静的世子爷,前几日才血洗了胡同诚yi党,并亲自监斩了涉案党羽六人,流放充军者众多。其实说起来这也不过是短短几日的功夫,平城却真是变了天。希望以后,能真如哥哥所愿,一片清明。
回程的路走得不快,徐锦策一路上带着纳兰锦绣领略北疆风光。纳兰锦绣终于发现,北疆的美是自然的、广袤的。这同金陵城的精致比起来,也是别有一番韵味。
徐锦策为她寻了一匹枣红色的小母马,个头小,性子也温顺。平时都是穆离帮她照管,只有到了平原,她才能骑着跑一跑。这一路锻炼下来,她骑马的技术确实增长了不少。其实本来还可以骑得更好,可徐锦策担心风太大会吹伤她,多半时间都要拘着她,呆在马车上。
回到镇北王府的时候,纳兰锦绣竟有了一种恍若隔世的错觉。明明离开不过一个多月,却经历了那么多事,尤其是她和穆离,以身试毒,差点把命都扔在了福和村。她刚下了马车,就见到门口站着的镇北王和沈从苁,两人并排站着,距离不远也不近,远远望去,倒是挺般配的。
“笙儿,到爹爹身边来。”镇北王冲着女儿招了招手。
纳兰锦绣小跑过去,站在父亲身边,笑靥如花,仰头唤了句:“爹爹。”
“你在福和村做的一切,爹爹都知道了。你表现的很好,爹爹很骄傲,你的那些叔叔伯伯们,听了这件事就没有不赞赏的。”
纳兰锦绣仰着头,有些骄傲地说:“这有什么好稀奇的,比起哥哥年少带兵就打了胜仗,比起爹爹护一方子民、守一方疆土,还差得远呢。”
镇北王拍了拍她的发顶,爽利的笑道:“这才有我们镇北王府的风骨!你出去这段时间,好像又长高了。”
纳兰锦绣觉得他这话像是在说小孩子似的,笑了笑,对镇北王道:“爹爹,我现在马骑得可好了,比上次你见的时候,好了很多很多。”
“噢?那我倒是要看看,今日好好休息,明日带你去马场。”
纳兰锦绣点头,笑嘻嘻地说:“这一路上若不是哥哥拦着,我肯定能骑得更好。”
“怎么?他拦着你了?”
“嗯,他说这几天风大,怕吹坏了我的脸皮。”
徐锦策也凑到两人身边,笑着看着父亲,抱怨:“她还和小时候一样,怎么玩都玩不够似的,若是不看紧了,要出去撒欢儿。”
镇北王往后退了两步,仔细看了看纳兰锦绣,又笑了:“难怪你哥哥要管着你,你回来的这段时间比在金陵的时候黑了些。”
纳兰锦绣摸了摸自己的脸皮子,因为养护得当,她的皮肤还是细细嫩嫩的。不过北疆的气候,确实没有金陵那般养人,她就是略黑一点也是正常的。而且,她觉得如果自己能变成小麦肤色,应该会更好看。看起来应该能比现在显得健康一点,不像现在这般看着就纤弱。
“黑就黑嘛!反正我天生丽质,怎么样都好看。”
徐锦策眼含笑意看着妹妹,镇北王笑出了声,说:“那是自然,你可是我的女儿。”
沈从苁在旁边等了很久,见他们一家三口亲密无间的,始终没有她说话的份。好容易有了空当,她赶紧上前拉了纳兰锦绣的手,笑着说:“我这些日子都闷坏了,可算是把你盼回来了。”
纳兰锦绣见她气色甚好,想来肚子里这一胎也是很健康的。就和她寒暄了几句,对于这个远嫁他乡的女子,她心里还是有不少怜惜之情的。加之她也是金陵来的,无形之中总能让她们更亲近一些。
徐锦策并不知内里乾坤,只以为妹妹和继母相处得还算不错。他之前还担心,她们会合不来,怕继母让笙儿受了委屈。他现在发现,妹妹已经长大了,许多事情自己都能够处理好,并不需要他一直护着。如此,他便也放心了。
镇北王父子已经有许久未见,自然有很多话要说。尤其是胡同诚一事,在北疆引起了不小的反响。致使北疆的不少地方官员,人人自危。徐锦策这次打了他们个措手不及,如此雷厉风行的手段,大多数人听了都会害怕。
不过若是清正廉明的,却也没什么好担忧的。秋迟文出身不高,在平城的众多县丞里,算是最没有存在感的一个了。不过他的口碑,确实是很好的,但凡是同他接触过的人,对他的评价均是公正廉明、两袖清风。经过这次平城之事,北疆的不正之风,应该会收敛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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