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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异兽”鹦鹉 大猎捕的起因


  把自己和师父都介绍了一边,忘了说旁边的鹦鹉了,鹦鹉原名闹愁,名字时十代店主起的。但是因为谐音不好听,本想换名字,但却没胆子和十代店主说。

  只能等到十代店主去世后,让继任的店主改自己名字。继任店主觉得不就是因为谐音不好听才想改名吗。起个顺口的小名,叫闹闹不就好了吗?

  鹦鹉本想把姓也改了的,可是因为姓氏是第十代店主起的,改了前任店主起的名已经很过分了。在改姓,万一哪天十代店主生气,气到诈尸。

  要拆店,你就是档也不行,不挡也不行啊,再加上闹闹确实很闹人,也就改在闹闹这个名字上了。

  为什么十代店主要给闹闹取名闹愁那?这要从百年前的大猎捕开始说起。也正好讲讲闹闹的身世。

  师父说闹闹是活了三百年的“山海经”异兽,山海经中只写了鹦鹉会学人说话,并没有记载其他的事情,而在师父的书里却写了另外一种记录。

  关于闹闹的样子,鹦鹉羽毛多为艳丽,而闹闹却不止是“艳丽”。众所周知彩虹有七种颜色,赤、橙、黄、绿、青、蓝、紫。而这些颜色全部分布在了闹闹的身上,十分美艳。

  更绝的是,师父说“异兽”鹦鹉每百年会将全身的颜色集合在一根羽毛上,也就是七种颜色长在一根羽毛上,被阳光照到时会立刻现出彩虹。

  远看,是彩虹出现在羽毛上,近看,则是彩虹立在羽毛上,那种美感,是能冲击内心的美感!而且闹闹是三百年异兽!彩虹羽毛足足有三根!

  三根羽毛分别在头,左翼、右翼上,一个抬头,在张开翅膀,三道彩虹便会凭空出现。

  虽然这破鸟总是显摆羽毛,还没事就以要护理羽毛的借口偷懒,但它确实有显摆和臭美的资本,但我相信只要我修炼大成,浊气退散时,我不会比它差。

  不过美丽是双向的,可以收获称赞,也可以受到诅咒,闹闹明显就是后面一种比较多。这种美丽的诅咒,也是那场大猎捕的起因。

  因为闹闹的羽毛非常美丽,人类中不少人在看到后露出了贪婪的想法,这些人为了得了眼前的赞美,为了得到短暂的美丽。

  出高价求百年鹦鹉的羽毛,最高的人出钱出到了方圆千里土地的地契,所以这类的羽毛又叫做“千里羽翼”,意思是你得到这种羽毛可以去换千里的土地当做直升到高等阶级的羽翼。

  古代不少突然暴富的人,基本都是靠猎捕它们贩卖它们的羽毛做到暴富的,但百年妖怪能是轻松抓到的吗?

  没有百人千人,谁敢猎捕百年妖怪。即使猎捕到了,那也是靠死人堆出来的!

  师父说死人堆出来的钱不会长久。

  不过也正因为这种美丽是尸体堆出来的,人们知道猎捕百年妖怪代价是非常大的,猎捕它们十分危险,有钱人爱美丽,出钱坐收渔利,而赚钱的那?

  先不说能不能抓到,就算抓到了,抢到了羽毛。

  那也是那命堆出来的,为了钱财去拼命?可能吗?谁不惜命!谁能确定自己可以活到最后的?所以即使有人出钱,敢接委托也没几个,反响也少。

  猎捕活动也就停止了几年。

  这让爱美的富商们苦了头,自己钱出的再多,没人接委托也不行啊,怎么办啊?要想点办法才行啊,但自己一个人想不出来啊。

  富商想到这里:“对啊,想要羽毛的富商不止我一个啊,我把其他那些也想要的富豪召集起来,大家一起商量个办法不就行啦?”

  于是便让仆人给各地有钱的富商发去邀请信,那些富商也想到这些了。于是便和其他富商订好了地点,纷纷前去参加。

  但是一个富商势力就够大了,一群富商聚在一块,太显眼了,被朝廷知道以为是要造反咋办?

  富商们便商量,要把自己乔装一下。穿个破烂的衣服,左手上带个玉镯子就好,特点明显,能直接就认出来。

  商量好了,富商们便前往约定的地方。

  汇合时,因为是一帮子人,又都穿的破烂,身上还带个玉镯子,个个膘肥膘肥的,附近的小乞丐以为是总部的人来收钱了,纷纷把身上所有钱和吃食丢给了富商们。

  富商们因为正在“乔装”,一帮人穿着破烂衣服的人赶走乞丐,太不低调,只能假笑着收下了好意。

  附近的过路人看到乞丐们互相传递食物,心里想到自己以前为了赚钱成家时,是钱就贪,是米就抢。

  从来不给人好眼色,现在看到乞丐们为了不让同伴挨饿,把食物分给同伴(虽然不知道他们的同伴为什么都这么胖,不过可能也就是因为胖,那些乞丐才会把吃食分给他们吧)内心十分感动,眼泪也掉了下来。

  哽咽的说道:“连乞丐都懂得在乎同伴!我以前心咋就这么冷那!我还算人吗!话说完,便把自己身上全部的钱拿出来塞给了“乞丐”们。”

  并说到:“是你们让我知道世间还有温情,谢谢你们,这些小心意,你们收下吧。”

  “乞丐”们也只能憋着怒气,狞笑的说声:“谢谢大爷”。内心想着以后怎么折磨这些让自己掉面子的人。

  过路人把钱塞到“乞丐”手里后。“乞丐”们知道自己要是再待下去,面子肯定会掉光的,当下运足气,飞一般跑走了。

  过路人看到这些胖的像猪的“乞丐”突然飞奔跑走,一脸茫然的站了一会后说道:“我是被骗了吗?”

  乞丐”们飞一般的奔走,路上看到行人也不躲,直接撞倒。

  一直冲约好的房子里。坐到了地上,一个个累的气喘吁吁,休息了一个小时,想起了来着的目的,围坐在一起。

  一人开口说道:“哥几个都知道来这目的吧。”

  一边说一边从衣服里摸出个木头箱子,从里面拿出件带有三根彩虹羽毛的大衣,把它穿在了身上,蹭到窗户前。

  借着阳光射出三道彩虹闪着众富豪的眼睛,其他富豪虽然也有彩虹羽毛,但也就只有一两根羽毛,没有他这么多,也就不好意思多嘴。

  穿衣服那富豪也知道没什么人比他有钱,便大笑起来。

  谁知这时竟传出一个声音:“我有一个办法。”

  那声音的主人说完也拿出一件三根彩虹羽毛大衣穿在身上,然后蹭到了和第一个说话的富豪相对立的窗户旁。

  借着阳光将三道彩虹射在第一个说话的富豪的眼睛上。”

  众富豪以为开口说话那人已经很厉害了,没想到竟然会有个一样厉害的。

  富豪们尝尽世间一切美食,看过世间一切景色,对他们来说早就没什么有意思的,现在看到俩个比自己有钱的人互相怼,觉得有意思多了,都想着看好戏。

  但好戏没看多久,第一个说话的富豪便输了。

  那第一个富豪见有人和自己比,也不示弱,身子一扭光芒也冲着后说话的富豪射了过去,后说话的富豪微微一笑,露出一排大金牙,当场把第一个说话的富豪吓怂了,露出惊恐的表情。

  后说话的富豪知道自己赢了。便开口说道:“穷人不就是怕死吗!因为怕死才不敢去猎捕妖怪,那只要我们散播谣言,就说这百年鹦鹉的彩虹羽毛可以延年益寿,得者可长生。

  “现在人类手中的彩虹羽毛全都在我们这些人手里,愚民见都没见过,也就不会知道它有什么效果。咱们说什么就是什么。”

  “所以。我相信那些愚民肯定会为了长生大肆捕猎百年鹦鹉,夺取它们的羽毛的,等到捕猎的差不多了。

  “咱们在告诉愚民实情,愚民没钱,留着只能看的羽毛没啥用。只能卖掉。”

  “等到那时我们只要出钱收购,羽毛就会大把大把的进账。”

  “因为羽毛只能卖到咱们手里,其他人买不起。咱们也就可以把价钱压低。”

  那时就不会出现用地契交换羽毛,让咱们元气大伤的情况啦。

  不过因为我只是一个地方富豪,传播的谣言不能影响全国,所以才找到各位,我相信以各位的势力肯定能将谣言散播到全国吧。

  ------题外话------

  前几章更改了剧情,这一章串到第四卷,不是为了拖稿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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