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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离开


  南宫懿一看,确实每个人都是提着不少的礼品。想不到这一次想来拉拢这位新生的炼灵师的势力可真的不少啊!

  “谢谢啊,大叔!”

  南宫懿道完谢就向朝歌走去,不得不说,这位大叔也是幸运了,不知道当他知道,刚刚站在自己面前叫自己大叔,还给自己道谢的少年就是一国太子,还会不会如此淡定啊~

  “朝歌,他们都是来拜访你这个炼灵师城主的。”

  “哈?拜访我?什么情况?”

  “没办法啊,谁叫朝歌这么优秀呢?”

  “唉,看来是回不去了,走,回我的庄子。你放心,我的庄子也是不错的住处的。”

  “那这里怎么办呢?你总不能让这些人一直在城主府外吧?毕竟来者是客啊,再说了你看他们大包小包的提着,我估计你得空出一间房来放置这些礼品。”

  “我能说脑瓜疼吗?”

  朝歌捂脸。

  然后她传了灵叶给艳娘,叫艳娘来解决这里。

  灵叶内容如下:

  艳娘,城主府外的人交给你了,安置好后,再通知我,请你吃大餐噢!

  不得不说,楚朝歌现在是越来越懒了,她懒得去交际,懒得在人前带着面纱,然后去彼此寒暄。

  但是之所以楚朝歌这么幸福,可能是因为她的人格魅力太强大了,身边的人都十分的有管理手段,而且都十分的出色,总能把一切都打理的十分得当,根本不用朝歌费一点一毫的心。

  这与朝歌上辈子担任楚族族长丝毫不同,当时的她,什么事情都只能自己抗下,万事都自己费心,不过现在她的日子可好了,身边全是能人。

  真的是太幸福了~

  艳娘收到灵叶时,又迅速从赵衍那里离开,她本来还在与赵衍交谈,接到朝歌甩的锅之后,又只能赶到城主府,看看是些什么情况。

  不过既然朝歌只是让她去安置人,那么在城主府外的那些人就不是来闹事的,所以艳娘又挂上了温柔的笑容。想她真不容易啊,还好在含烟殿里呆了那么多年,遇到这种情况也是游刃有余的。

  其实本来艳娘,染凝,或者是小胖一行人都以为自己的这辈子要么就四处游荡,要么就死守青楼,要么就当一辈子的混混儿,反正就这样波澜不惊的过完一辈子。

  一摊死水,到死的时候也泛不起一丝丝的涟漪。不过还好,遇到了朝歌。

  朝歌的出现,给她们死寂的生活带来了光芒,而她们也终于觉得自己是活着的,不是行尸走肉,是有尊严,有灵魂的人!

  并且能跟着朝歌如此可爱又强大的人,感觉生活都突然充满着快乐与蓬勃朝气的,遇见朝歌也是自己的幸运,所以每一次只要朝歌需要,每一个人都是用最好的自己去做好朝歌交代的事情。

  不过这也让朝歌越来越依赖她们,于是乎就越来越懒,不过朝歌的变化也是有目共睹的,后来的朝歌变得不再是清冷的仙子一般,一直冷冰冰的,反而是呆萌呆萌的,让人忍不住的想要呵护她。

  不过还好朝歌只是有些时候不靠谱,大多时候还是靠谱的,不会经常犯傻,而且历来运气极好。

  一旦发生什么事,朝歌依旧是定心石,比如现在染凝遇到的事情。

  朝歌之所以进行这次的灵丹拍卖会,一是能够有资格进入天极殿,从而有得到玉白骨的可能性,二呢,就是还缺少红绞翠络这味药材,这味药材可遇而不可求,需要机缘,所以朝歌就创造了这样一个机缘。

  “阿懿,若是我要进入天极殿,那么我什么时候离开这里呢?”

  朝歌看着这街上熟悉的一切,突然发问。

  “天极殿也就后日招收新生弟子,我们大抵就明日启程吧!”

  “没想到,我居然有些不舍呢,这个感觉可新奇了呢。”

  朝歌从来没有对一个地方有过眷念,向来都是来去随心随性,不过从那一天,落樱城的百姓与她一起保卫这座城池的时候,她便把这里放在了心上,把这里的人放在了心上。

  “看来这落樱城对朝歌来说真的有意义呢。”

  “既然就快要离开了,那就陪我走走吧,我带你去看看这落樱城的美景。”

  “能得佳人相约,那可真是荣幸之至啊!”

  朝歌看着南宫懿的侧颜,啧啧感叹了一下。

  “啧啧啧,真是祸水啊!”

  “嗯?”

  “没啥啦~我们去骑马吧,我知道一个好地方,那里日落可美了!”

  “好,说走就走,我可是很久没有去策马奔腾过了。”

  落樱城处于边界,而且离魔兽之森不远,在这两个地方的交界处,没有人烟,不过可能也是因为没人居住,这里没有被打扰,景色极美。

  这也是朝歌离开魔兽之森的时候,偶然发现的好地方。

  朝歌带着南宫懿去庄子的马厩里牵了两匹马,这个大陆上的马和朝歌印象中的马一样,不过不一样的是,就是这里的马皮毛颜色鲜艳,而且耳朵是毛茸茸的,像极了兔子的尾巴,倒是可爱了不少,记得楚朝歌第一次看到这个大陆上的马匹的时候,简直是萌化了她的少女心啊~

  因为朝歌穿的是黑色的衣裙,所以她特地挑了一匹耳朵是黑色,不过浑身通白的马儿,而她给南宫懿挑了一匹以浅紫色为主的五颜六色的马匹,倒是可爱。

  漠漠黄沙,入眼皆是这个颜色,而红日很大一个的挂在天空上。

  天空里没有云,没有彩霞,只有一个圆圆的红日,却不会让人觉得单调,只是觉得仿佛自己的心胸都博大了不少。

  二人牵着马,一人白衣,一人黑裙,却极度和谐。

  “阿懿,这里美不美?你看,那落日是极好看的。”

  朝歌看着落日说着,有一两丝风吹拂过她脸庞,将她的发丝掀起。

  而南宫懿之前确实没有来过这样的地方,这里遍地黄沙,有些雄壮却又夹杂了苍凉的感觉。

  “确实美。朝歌,要是以后你想念这里,我可以陪你回来。”

  “哈哈哈,你说的噢!我给你说,这里骑马可舒服了,又没有东西遮挡,也不用担心撞到人,走吧,去策马奔腾!”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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